一、歸口受理黨組織,、黨員,、干部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二,、受理黨員對校紀委作出的黨紀政紀處分或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
三,、接待群眾來訪,,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和電話網(wǎng)絡舉報事項等。
四,、建立信訪舉報管理臺賬,,提出分辦意見,定期提交處室信訪排查會分析研判,、分類處置,。
五、對口上級紀委信訪室,,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信訪事項,。
六、負責向各有關單位(部門)交辦信訪事項,,協(xié)調查辦案件工作中有關事宜,。
七、負責對移辦,、交辦,、督辦信訪件及時跟蹤、督辦,。
八,、負責案件管理系統(tǒng)的使用和管理,按時完成相關信訪情況,、材料,、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等信息報送,。
九、協(xié)助其他科室開展工作,,完成校紀委及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