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進一步提高學生資助精準度,,切實保證資助政策和措施精 準落實到每一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上,根據(jù)《云南省教育廳等 六部門關于印發(fā)云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的通知》(云 教規(guī)〔2019〕3號),、《云南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于調整優(yōu)化學生資助政策推動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同鄉(xiāng)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通知》(云教發(fā)〔2022〕8號),、《昆明醫(yī)科大學全日制本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昆醫(yī)大〔2022〕98號) 等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現(xiàn)將 2022-2023 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昆明醫(yī)科大學全日制本科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認定程序
(一)線上操作流程(學生工作信息管理平臺)
1.各學院將認定工作及時告知學生,,并指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參加認定,,同時做好學生資助政策相關宣傳工作;2.符合條件的學生本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自愿提出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申請,,承諾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有效,,并上傳相關材料(如
城鄉(xiāng)低保證明、殘疾人證等)→班級評議小組評議(輔導員負責)→學院審核認定→學院公示 5 個工作日→學生處復核→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建立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shù)據(jù)庫,,流程結束,。
(二)線上操作時間和程序
1.8 月 9 日—8 月 26 日,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的學生登錄“學生工作信管理平臺”,,進入“資助管理系統(tǒng)”,,按系統(tǒng)提示正確填寫《云南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 1);
2.8 月 27 日—8 月 29 日,,年級(班級)民主評議小組登錄“學生工作信息管理平臺”,,對申請認定的學生進行民主評議,評議結果在班級公示 3 個工作日,;
3.8 月 30 日—9 月 1 日,,輔導員登錄“學生工作信息管理平臺”,對提出申請的學生進行核查并填寫評議結果,,提交學院審核認定,;
4.9 月 2 日—9 月 4 日,學院認定工作組登錄“學生工作信息管理平臺”,,審核各輔導員報送的結果,,公示 5 個工作日后(公示時間:9 月 5 日至 9 月 9 日),于 9 月 12 日前提交學校審核,;
5.9 月 13 日,,學生處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結果進行復核,報學校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6.學院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保存好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材料,在存檔時要注意材料的完整性,、規(guī)范性和保密性,。
(三)線下操作程序
1.學校審批通過后,學生登錄“學生工作信息管理平臺”打印《認定申請表》,,完善相關手寫內容(個人承諾和學生本人或監(jiān)護人簽字),,提交給班級;
2.學院輔導員組織班級評議小組根據(jù)學生(或監(jiān)護人)提交的認定申請表及相關材料進行核實,,并手寫陳述理由和簽名,;
3.學院審核后,在院(系)意見欄簽字和蓋章,并于 9 月16 日前將紙質版《認定申請表》交到學生處(學生會堂 209 室),;
4.學生處對學院審核意見進行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后報學校認定領導小組審批,完成認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請各學院根據(jù)《昆明醫(yī)科大學全日制本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昆醫(yī)大〔2022〕98號)文件,結合學生實際情況,,堅持“自愿申請,、客觀公正、統(tǒng)一規(guī)范,、公開透明,、保護隱私”的原則,嚴格按照認定程序和工作規(guī)范進行,,切實履行工作職責,,認真做好此項工作,確保認定結果的公平,、公正,、公開。
(二)各學院在進行公示時,,應且只將各等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以適當方式、在適當范圍內公示不少于 5 個工作日,。公示時,,嚴禁涉及學生個人敏感信息及隱私,公示期結束及時去除信息,。
四,、材料提交
各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報告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等紙質材料請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前報送學生處(學生會堂 209 室),。各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公示名單電子文檔材料請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前發(fā)至學生處馬春明 OA,。
五、其它
2022 級新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線上操作和線下操作時間順延一個月,。
附件: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線上認定操作流程
2.《昆明醫(yī)科大學全日制本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實施辦法》(昆醫(yī)大〔2022〕98號)
學生工作部
2022年8月9日